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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许可证在哪里办理找哪部门办(餐饮许可证办理)

点击数:0    时间:2023-07-04

一、餐饮许可证怎么办,需要什么

一、餐饮许可证如何办理1、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拿装修图纸到食药监审批;
(2)审批通过之后进行实地装修;
(3)装修完毕之后进行环境测评,并出具环境测评报告,交于食药监备案;
(4)进行工商核名;
(5)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6)在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审核通过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7)许可证下来之后,工商颁发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是什么1、经营场地厨房面积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2、必须离居民区,学校以及文化场所10米以上,排烟口需离20米以上;
3、经营场地总面积大于120平米以上需要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
4、办理之前必须要有装修图纸。

二、餐饮许可证在哪里办?

餐饮许可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餐饮许可证在哪里办理找哪部门办(餐饮许可证办理)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餐饮许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一、餐饮许可证怎么办,需要什么

一、餐饮许可证如何办理1、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拿装修图纸到食药监审批;
(2)审批通过之后进行实地装修;
(3)装修完毕之后进行环境测评,并出具环境测评报告,交于食药监备案;
(4)进行工商核名;
(5)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6)在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审核通过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7)许可证下来之后,工商颁发营业执照。凯时网上官方app

2、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是什么1、经营场地厨房面积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2、必须离居民区,学校以及文化场所10米以上,排烟口需离20米以上;
3、经营场地总面积大于120平米以上需要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
4、办理之前必须要有装修图纸。

二、餐饮许可证在哪里办?

餐饮许可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餐饮许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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